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外电引入工程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浏览量:4116
作者:尹显辉 来源: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添加时间:2022-10-2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外电引入工程监理服务采购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自筹,采购人为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外电引入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位于高碑店市张六庄镇,场站用地约150亩,主要建设混凝土智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为了确保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供电运行正常,依据智能建造中心用电负荷,从高碑店市久安变电站和泗庄变电站引入一主一备两路10KV线路进入场区高压配电房和场区内变压器。

2.3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外电引入工程监理采购内容

2.3.1采购内容:包括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外电引入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3.2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15个月,包括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计划施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询比采购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四楼424室持以下资料领取询比采购文件,若因疫情原因不能到达现场领取的,请与采购人联系: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30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张六庄镇张六庄收费站雄北智行大厦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四楼42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千亿体育登录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张六庄镇张六庄收费站雄北智行大厦

 编:071700

 话:0312-6556316

 真:0312-6556314

联系人:尹显辉  贾晓磊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3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年(20171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电力工程的监理工程师。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在近1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不曾在监理项目合同中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监理项目合同被解除。